2.招标依据
2.1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浙西区域公司所有项目(涵盖金华、丽水、衢州、杭州等地区)所需的钢筋。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中标单位需与供应项目实际需求数量单独签订买卖合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自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4.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具有履行、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1.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2023年1月-2024年12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供应商自列清单为无效业绩证明), 提供三份以上,至少提供两份与央国企合作的业绩)。
4.1.4履约信用要求:①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②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采购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有权在开、评标后组织实地考察,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供应能力、业绩、生产能力、企业风险、运输距离、不履约记录、实验设备、 检测设备、产品质量等资料与实地考察结果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根据考察报告予以否决投标人。
5.招标采购文件获取及递交
5.1请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0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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