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六安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研究与应用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
2.2 项目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15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项目管理-六安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研究与应用项目(CHDTDZ061/16-QT-06301):本项目通过研究建设统一、高效、智能的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平台端+APP),融合安徽华电六安电厂现有数字化管理系统,统一电厂公司层级、部门层级、班组层级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班组建设业务需求的同时建立全新的安全生产风险监管机制,将通过5G专网、智能终端等全方位智能化管控手段,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提高电厂本质安全水平。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六安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研究与应用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CMMI3级及以上证书。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安全平台类似开发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12 19:10到2025-06-19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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