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诊断元件及真空室、质子束监测单元及束流监测元件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 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诊断元件及真空室、质子束监测单元及束流监测元件。2.2 中核平台项目编号:CIAE-
2.3 项目概况: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拟采购诊断元件及真空室、质子束监测单元及束流监测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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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范围:包括诊断元件及真空室、质子束监测单元及束流监测元件的设计、制造、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付、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物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5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交付。 2.6 交货地点:北京市怀柔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自行承担本项目生产制造的承诺书。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 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
准)
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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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 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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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6 月 13 日 0 时起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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