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防暑降温用品配置采购,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防暑降温用品配置采购
2.2预估金额:95800.00元
2.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本次采购内容:员工防暑降温用品配置采购。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在近三年内(自竞价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竞价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竞价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3.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注:业绩以合同及配套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带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业绩证明文件重要信息不得遮盖打码,否则视为无效。)(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首页、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的食品安全及销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并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7日17:00在线报名和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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