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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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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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湾二期智能装备集聚区建设项目D-20、D-23地块建设项目-软基处理工程检测及监测 |
1 |
批 |
490000 |
龙湾二期智能装备集聚区建设项目D-20、D-23地块建设项目-软基处理工程检测及监测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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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合同期限:本工程分批进行检测、监测,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内容进场检测、监测,实际检测、监测工作完成后一周内提交成果报告(监测项目实时提供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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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对投标供应商参加国有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
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相应职责分工;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名。
4.供应商与本项目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供应商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后具备以下①③资格或②③资格:
①新版检测资质: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②新版检测资质范围包含(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具备):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
③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6.具备检测资质的供应商应同时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7.浙江省外供应商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8.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提供社保证明)。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投标及开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14时30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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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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