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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万顺场储气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万顺场储气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 已由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万顺场储气库库容70亿方,工作气量37.9亿方,上限压力38.4兆帕、下限压力14.2兆帕,注气装置规模2950万方/天,采气装置规模4200万方/天,预估主要工程量包括新建集注站1座,注采井场13座(31口注采井)、采气井场1座(池浅2井),新建DN900双向输气管道干线13.5公里、设计压力10兆帕,集注站~南万忠DN500联络线2.8公里、设计压力7兆帕,内输DN150~400注气管道和采气管道各35公里。

项目估算金额:1650 万元,含税。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万顺场储气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服务工作,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要进行的项目相关专题研究和报告编制、必要的地方协调、文件报批、手续办理、会议支持等相关工作,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成果文件。

2.3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最终批复初步审计概算,含税,税率最终以国家规定实际开票为准。

报价方式为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下浮比例方式报价。上浮报价投标将被否决。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初步设计在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计成果的修改周期以招标人具体通知时间为准,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5质量标准: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分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以及委托、合同的约定。

2.6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同结算价格以招标人造价管理部门审定的概算批复价为基准,按中标人中标的下浮比例下浮计算确定合同结算价格,投标价含税,税率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执行,若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国家规定执行最新税率。(合同金额暂以“1650万元”签订,以该暂定价款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和基数;中标人提交经招标人书面验收认定的设计成果,以初步设计批复金额*(1-中标人下浮费率)作为最终价进行结算,并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本项目初步设计未予通过,则以招标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定的控制价*(1-中标人下浮费率)作为最终价进行结算,并不再签订补充协议。)

2.7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一到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格式详见附件《关于认定处理期间失信行为的情况说明(若有)》)。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3资质要求:

*3.3.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石油天然气行业甲级或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长输管道GA1级和工业管道GC1级)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予以证明。

*3.3.3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若参与投标的单位为分公司,其总公司为入库单位,则需要有总公司对分公司授权。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验收时间、实施时间其中一项在期间均可)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油气站场或集输、长输管道项目设计工作,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或验收资料或设计审查会议纪要或专家审查意见或可研批复或初设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或业主证明等文件之一。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内容:须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合同金额等。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5.1-3.5.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5.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6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6月13日至 2025年6月1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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