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局****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台山核电厂3、4号机组搅拌站建设和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砂石分离机及搅拌机,项目资金已落实。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台山核电厂厂址位###市管辖###市赤溪镇腰古村,距台城约 ********。厂址东面为黄茅海,其余三面环山,东南约5km处为大襟岛。厂址西南与上川岛遥遥相对,相距约 15km;西北距广海镇 20km。地形总体呈北西高南东低,山脊总体呈北东东向,最高点位于厂区西北部丘陵区,标高为240m,厂址东南侧临海,测区最低点位于海水库,最低标高约 0m。台山核电厂 3、4 号机组拟在台山核电厂一期厂址西侧新建 2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二期工程场地平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厂区现状地面标高约+********~+********,场地平坦开阔。2、采购范围:台山核电厂3、4号机组搅拌站建设和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砂石分离机及搅拌机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砂石分离机及搅拌机多种规格批1详见“附件1:砂石分离机及搅拌机技术要求”注:卖方货物现场车板交货,卸车及卸车后的保管及安装工作由买方负责。卖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并负责培训需方操作人员,费用由卖方承担。4、交货时间:收到采购人正式的排产函后25日内交完全部货物(如因现场施工进度原因造成设备留置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费用依据)。5、交货地点:广东###市###市赤溪镇钦头村台山核****局搅拌站6、质量要求: 应满足询比文件中“附件1:砂石分离机及搅拌机技术要求”中的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法律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标准。7、付款方式:******** 合同设备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日期后30日内,买方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30日内,或已到场的货物价值大于等于合同总金额的30%时,买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30%的货款;(1)由银行开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30%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合同预付款保函,格式见附件2;(2)金额为本次实际支付价款等额的财务收据。预付款保函须保证自卖方供应设备到达现场的货值达到本合同总价30%后30日内有效,届时经卖方提出申请,买方进行确认,到场设备货值确实达到本合同总价30%,买方在30日内退还预付款保函。卖方不提供预付款保函的,买方不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延后至到场设备货值达到本合同总价30%节点支付。在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内,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要求收回预付款时,预付款保函担保的金额为预付款金额(若买方有已接收并投入使用的合格设备,由买卖双方协商处理,不影响买方对预付款金额的全额收回)。********设备的交付款卖方按规定的交货进度供完全部货物,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等方式支付到合同总价60%货款:①设备材料证明书二份;②出厂质量检验书二份;③交付设备发货清单二份;④交付设备验收单二份;⑤合同设备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图纸等二份;⑥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⑦合同设备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采用一票制方式,发票设备款含所有发生的费用)******** 安装调试款卖方产品经安装调试完成合格后(或砂石分离机及搅拌机到现场验收合格2月后),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核对无误后30日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向卖方支付金额为该批合同总价的30%安装调试款:①由买方和卖方、监理代表(如有)共同签署的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一份;②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质量保证金: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且经审核无误后15日内将合同总价的10%,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支付给卖方。(质量保证期:全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或全部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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