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社保业务部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情况:此次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我部门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租用车辆为轿车,数量为2辆,预算为3000元/辆/月,每年总租金不超过72000元。
(二)采购车辆租赁服务具体需求:
1.车型:轿车;
2.数量及金额:2辆,单价不超过3000元/辆/月,每年总租金不超过72000元;
3.车辆具体要求:2021款及以上4门5座三厢经济型燃油轿车、自动挡、能源类型为汽油、1.4L及以上四缸自然吸气发动机、最大功率为80kW以上、前置前驱、车身尺寸≥4500mm(长)*1700mm(宽)*1400mm(高)、轴距≥2600mm、行李箱容积≥400L、车龄均须在4年(含)以内,里程数需在5万公里(不含)以内,车况良好,各项设施设备及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车辆须证照齐全,提供上路行驶所需的各种证、照、年检标记、排放合格标记、税缴讫证(含交强险卡片、商业险卡片)及其他随车服务卡(单)、随车工具(脚架、灭火器)及备用轮胎等。
4.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项目拟采购1年期服务,并设置续约条款,合同到期前,结合供应商履约情况,在满足采购制度规定续约要求的前提下,就续约事项履行内部审批后开展合同续约,采购期限加续约期限不超过3年期。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谈判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响应。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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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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