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0004(重)
项目名称: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关联项目110kV线路供电工程勘察(重)
项目规模:本项目约18.231302万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整体勘察、测量报告,提供施工全过程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采购范围:自220千伏利华变电站新建一条110千伏线路至新机场站。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关联项目110kV线路供电工程范围的工程勘察、测量、勘察报告编制及施工全过程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测量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标段划分(如有):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采购人暂停或停止交易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2.2专用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相关的网页截图);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它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
2.8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2.8.1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2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8.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9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须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3.磋商保证金
3.1金额:人民币 叁仟 元整(¥ 3,000.00元 )。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6月12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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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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