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海关学院苏州分校宿舍空气动能和餐厅、体育馆空调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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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学院苏州分校宿舍空气动能和餐厅、体育馆空调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 项目名称:上海海关学院苏州分校宿舍空气动能和餐厅、体育馆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苏州分校1号楼空气能热水器2009年使用至今设备已经趋于老化,水箱也有沙漏滴水无法修复,无法满足现在使用需求。由于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急需更新1号学生宿舍楼空气动能热水器,保障学生生活用水。4号楼两个餐厅的空调使用时间长,频率多故障频多,维修费用大,需要更新。9号楼二楼弱电机房的空调使用时间长,频率多,故障频多,维修费用大,需要更新。10号楼附房综合教室(体育馆)无空调,需要新增。(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报价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报价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报价人为相关报价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人,其他报价人将被判为无效报价人);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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