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QT
2.2项目名称:公用系统专业设计模块(水工专业)开发外委项目
2.3项目概况:“室外综合设计系统”是“核聚元台”的专业子平台之一,拟在核
电“室外设计平台”的基础上建设满足数字核化需求的室外综合设计系统。本项目
拟开发“室外综合设计系统”平台中“公用系统专业设计模块(水工专业)”部分,
含室外水工专业设计功能开发和相关接口开发等。该模块在遵照核聚元台的集成、 接口、部署等原则的基础上,综合已开发的核电室外平台的设计功能,以三维正
向设计为基础,开发室外水工专业设计功能,并利用“室外综合设计系统”平台中 的综合管理、设计管理等功能,打通与相关专业、相关平台的接口,形成室外设 计公用系统水工专业的数字化工作环境。
2.4招标范围:公用系统专业设计模块(水工专业)开发
2.5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中核工程或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最终成果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 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方应提供合同认定登记承诺函,投标人承诺若项目中标,在合同 签订生效后,及时向其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所在地技术市场)申请和办理研发 合同(认定)登记,并向招标方提供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文件。相关政 策文件可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商务标“七、合同认定登记承诺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发售时间: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6日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