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年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
2、项目概况:集中处理点采用储液罐或储液池收集存储作业井替出废弃钻井液,应用处理系统对新井射孔作业部分井产出的废弃钻井液实施压滤无害化处理,达到废弃钻井液不落地施工目的,经处理后产生的废液和废渣可以进行综合利用,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3、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
4、资金来源:油田公司投资;
5、出资比例:100%;
6、计划投资:人民币309.76万元(不含税);
7、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2026年06月17日;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大庆油田公司安全环保要求,试油试采分公司对作业井要求实施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现针对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招标,对施工区域内作业井替出废弃钻井液提供收集存储场地和设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提供处理技术、设备仪器、处理剂与实施方案,完成集中收储和处理技术服务。废弃钻井液处理后产生的固体,达到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及DB23/T693-2000《废弃钻井液处理规范》标准,乙方负责回收及利用(含存放、倒运等)。处理后排出液符合达标排放要求,由乙方转运到采油厂联合站作注入水使用,废液和废渣处理及利用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5年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估算金额309.76万元(不含税)。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在大庆市范围内具备固定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可以为自有或租赁;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失信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6投标人须承诺:(1)投标人承诺可24小时不间断接收招标人运送的废弃钻井液,满足招标人施工需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11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5年6月1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6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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