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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校区3、5、6号楼电梯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5-06-11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清河校区3、5、6号楼电梯采购,已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高级培训中心批准(国网党校(高培中心)关于2025年生产辅助技改、生产辅助大修项目可研批复的通知(党校(高培)财务〔2024〕15号)),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高级培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8部电梯及配套设施的更新,其中6部无机房客梯:载重1150kg,梯速:1.6m/s;2部无机房客梯,载重:1000kg,梯速:1.6m/s。主要包括拆除并更新安装电梯、电梯更新涉及的门套、门口大理石瓷砖墙面恢复、电梯调试、验收、移交、维修保养、售后服务及办理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报验、备案手续、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和《电梯使用标志》等内容。
招标暂估金额:5001000(元人民币)
其它说明:无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1.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无机房客梯A级资质)【旧证】和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证】资质,近/年/(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旧证】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证】资质,近/年/(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5-06-11 16:00:00-2025-06-16 16:00:00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6-23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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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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