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真空充氮高温烘箱项目。
1.2采购人: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
1.3采购执行人: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采购部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费用来源:自有资金 。
1.5采购项目概况: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拟采购一台真空充氮高温烘箱,用于无氧条件下聚酰亚胺、液晶聚合物等高分子聚合物的高温热处理。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真空充氮高温烘箱,1台。设备安装的实验室要求环境条件如下:
1)常规实验室,20 ± 15 ℃,55 ± 25 %RH;
2)提供380 V±10%的三相电电源,电源频率 50Hz,占用功率 15 KW;
3)提供氮气气源,6000 L/天的氮气消耗量,单独氮气气瓶柜;
4)提供自来水冷或其他方式水冷条件;
5)实验室内整洁、无灰尘,符合现场排风、烘箱排风条件,良好的散热条件;
6)避免与有恒温恒湿、免振动、免腐蚀介质的设备处于同一空间;
7)设备静置于地面,地面水平度良好。
2.2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到货。
2.3交货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环湖南三路) 。
2.4物资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技术规格书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代理商参加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应提供近1年(2024年)财务部门提供的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3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应有1套所投相关产品(品牌相同、功能相似)的销售业绩。有效证明文件的形式为供应商或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只需复印相关页)及对应发票,合同或订单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须同时提供对应发票在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响应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6日17:00时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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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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