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 委托, 现就 职工通勤车业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汽车租赁”相关业务,且在有效期内。
3、使用车辆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备的驾驶人员必须有准驾车型为A1的驾驶证。
4、此次业务外包所有项目不接受分包,实施整体对外承包(即运输车辆与司机必须属同一单位或由同一单位雇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使用车辆应具有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商业保险,每座座位险投保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7、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问题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8、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至2023年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9、招标单位需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具备依法纳税资格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06 月 11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06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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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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