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赵王新河治理工程(雄县段)二期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分局物资设备科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 沥青混凝土 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结算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赵王新河治理工程(雄县段)二期施工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大清河流域赵王新河雄县段。工程治理范围:右堤起点为枣林庄闸至新区边界与下游文安段右堤平顺衔接,桩号YD0+000~YD8+695,全长8.70km。右堤堤防级别为2级,古州防洪涵闸、古州自流涵闸及苟各庄防洪涵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赵王新河是白洋淀下游行洪通道,发生 100 年一遇洪水时,白洋淀最高水位 10.01m,赵王新河最大下泄流量 5860m3/s。
2、采购范围:赵王新河治理工程(雄县段)二期施工二标段沥青混凝土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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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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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沥青混凝土 |
细粒AC-13C |
吨 |
10880 |
1m³=2.4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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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沥青混凝土 |
中粒AC-20C |
吨 |
16330 |
1m³=2.4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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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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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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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仅为暂定估算量,仅作为询比采购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实际验收的合格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5年7月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雄县苟各庄镇赵王新河二期施工现场指定区域。
6、质量要求:满足第七章的技术规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的条件:
1、投标人仅限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5年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至少2份(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提供资料须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总金额,注明工程类别),且签订单份合同金额均不低于300万元。
3、投标人投标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2023年—2025年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近3年(2023年至今)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AC-20C及AC-13C规格沥青混凝土检测报告各1份及所涉及的原材检测报告各1份)。
4、投标人需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或截图);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或截图);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2023—202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沥青站须在项目部施工现场周边范围。见下图(以保定市雄县苟各庄古州村中心运输距离不能大于100km)。
7、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已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6月1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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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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