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省级名录、国家级名录)
1.2 采购人: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董家河煤矿分公司
1.3(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和
草原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
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
管理办法》
(陕自然资规[2024]3号)、《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陕自然资规
[2024]1740
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建立省
级绿色矿山名录,形成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到2026年底,新建、改扩
建、生产矿山全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2020年,董家河煤矿已成功入选陕西省
绿色矿山创建库,根据国家及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需移入省级绿色矿山名
录,并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名录。
技术要求:根据《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国家级绿色矿山建
设评价指标》要求,对标自评,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比例100%。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3
服务质量:编制的《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符合《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评
价指标》、
《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要求,配合矿方参与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
估机构的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对存在问题或有待提升的项目,协助矿方进行
整改,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2.4项目地点: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董家河煤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或
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须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
设计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或提供有效
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5年3月1日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2023年之后成立的企业,不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复印件,但需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5年3
月1日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日期)至少2项类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并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7月
1日以后出具)。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2)供应商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供应商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
本采购项目的谈判。
(4)电子响应文件检测后MAC地址或加密信息两家及以上单位相同的情形
。
(5)供应商响应保证金从同一账户汇出或显示汇入同一子账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9日上午9时00分至2025年6月16日18时00分。
1.1
采购项目名称: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省级名录、国家级名录)
1.2 采购人: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董家河煤矿分公司
1.3(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和
草原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
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
管理办法》
(陕自然资规[2024]3号)、《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陕自然资规
[2024]1740
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建立省
级绿色矿山名录,形成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到2026年底,新建、改扩
建、生产矿山全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2020年,董家河煤矿已成功入选陕西省
绿色矿山创建库,根据国家及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需移入省级绿色矿山名
录,并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名录。
技术要求:根据《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国家级绿色矿山建
设评价指标》要求,对标自评,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比例100%。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3
服务质量:编制的《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符合《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评
价指标》、
《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要求,配合矿方参与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
估机构的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对存在问题或有待提升的项目,协助矿方进行
整改,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2.4项目地点: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董家河煤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或
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须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
设计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或提供有效
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5年3月1日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2023年之后成立的企业,不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复印件,但需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5年3
月1日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日期)至少2项类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并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7月
1日以后出具)。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
2)供应商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供应商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
本采购项目的谈判。
(4)电子响应文件检测后MAC地址或加密信息两家及以上单位相同的情形
。
(5)供应商响应保证金从同一账户汇出或显示汇入同一子账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9日上午9时00分至2025年6月16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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