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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俄霍布拉克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编制俄霍布拉克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招标人为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B32(请登录)

2.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50号)、水利部《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等相关规定、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等文件要求,明确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等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都要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并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结合俄霍布拉克矿区水资源利用情况,需开展俄霍布拉克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写,具体如下:

(1)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3)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符合俄霍布拉克矿区水资源情况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

(5)准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

上述报告要组织行业专家评审,中标方承担评审费用。水资源论证报告应装订成册。在合同履行完毕前,对编制报告所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2.2编制周期:《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在90日内编制完成;通过自治区水利厅审查批复、取得现场核验结果30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水利行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2022年1月1日以来参与煤矿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业绩不少得于1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不少于1项;业绩要求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4未被列入招标人及上级公司联合惩戒供应商名单(惩戒期内)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未被列入招标人及上级公司联合惩戒供应商名单(惩戒期内)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6月9日至  2025 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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