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煤矸石燃渣机制集料应用于水泥砼及其产业化应用方法的研究—水泥砼生产配合比试验及现场检测服务项目,资金来自省财政科研经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水泥砼生产配合比试验及现场检测服务,为水泥砼预制块(含装配式基层)生产阶段。包括4部分:①砼原材料(水泥、原有常规碎石和煤矸石燃渣机制碎石、天然砂)路用性能基本试验2组;②鹤伊排水防护预制构件的生产配合比设计4组与验证2组和抽检1组;③ 长春装配式基层的砼原材料试验1组,生产配合比设计2组与验证2组和抽检1组和现场检测与监测2组;④对燃渣集料特性的对应本服务试验内容的直接性的分析和试验结论1项。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合同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2.4采购预算:55,000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实际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春市、鹤伊高速及相关试验室及试验现场等。
2.7 质量要求:以满足课题研究范围和深度的需求为前提,确保分析和试验方法可行、实用,试验数据应确保翔实准确,并满足行业相关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以上质量检测资质,且同时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试验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5年6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13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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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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