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未明确规定是否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故各投标人可将“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相关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附在其《投标文件》中,也可在中标后提供,两种形式均为有效投标。其余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项目不延期。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网和[we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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