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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CS-********.1BC1 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12月进行考核。交货时间:乙方应自接到甲方订货通知之时起48小时内交货,最长不超过72小时,急需药品24小时内配送到位。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4)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已缴纳的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已缴纳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说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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