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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实训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5-06-06 收藏项目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5-339-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实训设备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供电实训设备采购 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供电实训设备采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包件1:商务资质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报价人应具备近3年与采购项目采购设备相一致相适宜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发票。
5.报价人提供产品应具相关CMA、CNAS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价时需要携带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包件2:商务资质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等。如为代理商报价应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2.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应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物资具有近三年内CMA和CNAS标志的并联型交直流电源系统型式试验报告,其中并联型直流电源模块以及蓄电池智能在线监护装置必须是投标厂家自有品牌,不接受代理或外购,且需提供相应的具有CMA和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并联型直流电源模块以及蓄电池智能在线监护装置型式试验报告。
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3:商务条款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应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线路终端应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志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信创产品厂家授权书,即符合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的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的厂家、操作系统厂家及数据库厂家提供的授权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7日 08:00至2025年6月12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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