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齐运营分公司2025年机场路、林甸收费站机房设备迁移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齐运营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上级单位批复本年度预算,出资比例为100%。现对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齐运营分公司2025年机场路、林甸收费站机房设备迁移项目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齐运营分公司2025年机场路、林甸收费站机房设备迁移项目
2.2采购内容:本项目将收费站原有的机房设备及业务迁移至数据集装箱机房。其中,迁移项目包含:站与中心联调、站省联调、站部联调、收费业务调试、传输业务调试、监控业务调试、视频上云调试等,并根据采购人需求对搬迁后的业务进行恢复和升级,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交工并通过验收;
2.4工程地点:机场路收费站、林甸收费站;
2.5质量标准:保证数据迁移、迁移前后传输及业务系统完整,且保证收费业务、监控业务、通信业务和其他业务的恢复及正常使用;
2.6业务保证:供应商承诺收费机房迁移过程中不能影响收费车道业务正常使用;
2.7安全目标要求: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2.8质保要求:
2.8.1质保期限:交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8.2在质保证期内如果因迁移出现相关故障,受托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故障进行修理以消除故障。
2.8.3指在质保证期内,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的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相 关故障进行修理以消除故障的服务。
2.8.4在质保证期内受托方应在收到委托方通知后 1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受托方到服务现场,受托方应在收到委托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普通问题2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12小时内解决相关的故障。
2.8.5受托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等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2.9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 95%合同额,剩余部分质保期过后一次性支付。
2.10采购预算:140000元(含税。)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信誉要求:
①近3年内(2022年6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6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6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6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