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孙吴县堤防维修项目。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7 月 02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工期182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3建设地点:孙吴县。
2.4 本项目总建设规模:西秀河堤防损毁的护坡工程和路面工程进行修复设计,维修护坡总长度2535m,维修路面总长度1149m。烟花厂截流沟本次对截流沟损毁的护坡工程、路面工程情况进行修复设计,维修护坡总长度1248m,维修路面279㎡。(具体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6123659.9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 3 个月(2025年03月- 2025年05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 2025年 06 月 05 日 18 时至 2024 年 06 月 12 日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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