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起于兰州市西固区石头坪,设置枢纽立交与既有G2201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相接,止于临夏县黄泥湾镇郭吴家村,与G1816乌玛高速公路以枢纽立交相接,主线全长 80.858公里(其中,兰州境内4.700 公里,临夏境内76.158 公里)。同步建设东乡连接线15.63公里,莲花连接线20.434 公里,临夏机场连接线8.28 公里;临夏东互通立交连接线1.925公里,考勒互通立交连接线4.731公里。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膨胀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3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于2025年6月6日12时00分至2025年6月11日17时00分(请登录)收其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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