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3542、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夷陵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项目用地咨询服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万元)6、最高限价:********(万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夷陵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项目提供用地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办理位于乐天溪镇朱家湾村###县道左侧约10亩空闲农用地,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和占用林地审批手续。(2)办理位于黄花镇黄花场村S312省道旁约4亩空闲农用地,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手续。(3)办理位于龙泉镇跑马###路旁约7亩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成果文件交付,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及主管部门审批,最终取得用地预审批文和用地批复。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须包括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规划或测量或土地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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