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江苏阳光智慧信访一期工程运维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56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省信访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
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2.1项目编号:JS20250111 2.2项目名称:江苏阳光智慧信访一期工程运维服务
2.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
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5预算金额:56万元/年 2.6最高限价:56万元/年 2.7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系统维护项目,主要包含软件应用系统的运维和硬件设备的维护等工
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3年,合同一年一签。 2.9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2.10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阳光智慧信访一期工程运维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江苏阳光智慧信访一期工程运维服务: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成
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
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 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06 09:00到2025-06-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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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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