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苏州市分公司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人保财险苏州市分公司垃圾清运采购项目提供垃圾清运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询价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1.3项目性质:服务。
1.4服务期限:1年。
1.5实施地点: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街道狮山路16号人保大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评审日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评审之日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4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是否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评审截止时间前15个工作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近三年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0元的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体现建筑面积内容页、签署日期及盖章页。若无面积内容页,需有人员配置页,通过人员数量,岗位数量进行推断)
2.6、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清运服务或持有有效的垃圾清运服务许可证。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2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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