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阳光苑二层综合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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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阳光苑二层综合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阳光苑二层综合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99.8850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安校区阳光苑二层综合改造项目,主要改造二层后厨及就餐区域面积约5000平方米和阳光苑整体配套室外水电暖消防管网,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屋面防水拆除新做,整体水电暖室外管网改造,二层强弱电、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改造,室内装饰装修、卫生间及盥洗室改造,后厨区域的整体改造,就餐区加装空调等。

合同履行期限:现民族餐厅区域(①轴交A轴至⑥轴交J轴区域)施工内容自2025年7月15日起限35日历天;其余部分自合同签订起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有,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凭据;3.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联合体双方除外);(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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