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5年赣榆区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等项目(小塔山水库、莒城湖水源地)。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预算金额:********.00元(小塔山水库:********.00元、莒城湖水源地:********.00元),报价超过此价格的为无效投标人。4、项目概况:本项目由两个项目组成:1、小塔山水库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2、莒城湖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收集赣榆区概况,小塔山水库水源地、莒城湖应急水源地基本情况,水源地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等情况;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规范》(DB32/T4030-2021),对2025年度小塔山水库水源地、莒城湖应急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进行评估,分别编制2025年度小塔山水库水源地、莒城湖应急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报告;针对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经验总结和建议。工期:自本合同生效并提交工程相关基础资料后20个工作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3、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证。(3)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乙级资信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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