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乐东县佛罗镇佛罗溪干流水葫芦及杂草清理整治工程(求雨村-赖元村段)
2.项目编号:ZH-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0060.65元
5.最高限价:¥700060.65元;超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6.建设内容及规模:乐东县佛罗镇佛罗溪干流水葫芦及杂草清理整治工程(求雨村-赖元村段)项目位于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葫芦及杂草清理整治工程等。
7.建设地点: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
8.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9.工期:90天。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溢表)或资格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资格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或“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3.8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0供应商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信息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驻派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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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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