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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2025-2028年地铁一号线通信设施代维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6-04 收藏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2025-2028年地铁一号线通信设施代维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2025-2028年地铁一号线通信设施代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JCG-SXTT25060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地铁一号线民用通信系统(包括民用通信机房、隧道区间、站厅站台内运营商安装或租赁的民用通信设备及各种天线、缆线等)的日常巡检和故障处理、网络投诉的测试和处理、定期网络测试、日常资料整理等工作。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    ;标包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份额100%    □   家,成交份额:/。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响应折扣100%。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与规模:

序号

产品/服务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1

地铁通信设施代维服务

36

2.2预估采购金额:79.002万元(含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止或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

2.4实施地点:西安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地铁通信设施代维服务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交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3.4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5人员要求:

(1)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人员1名。

(2)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人员1名。

(3)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对应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人员1名。

注: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证书以及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2024年11月至响应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地铁通信设施代维服务】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陕西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地铁通信设施代维服务】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陕西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供应商同类产品(【地铁通信设施代维服务】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3)供应商同类产品(【地铁通信设施代维服务】产品)二级集采项目同一采购周期内,累计3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且整改不合格或再次发生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该二级集采产品本次合作的。[适用于二级集采]

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陕西省/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适用于非集中采购]

(14)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陕西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7供应商关系审核:

(1)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应响应均无效。

3.8供应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06041800分至2025060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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