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安徽铁塔2025-2026年基站电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AHTT25024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1.1招标内容:招标内容为基站电磁环境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整理数据库、问题站点清单及整改情况等):
(1)按招标人要求,组织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公众环境信访投诉,对招标人提交的环境保护需求站点进行匹配、计算分摊招标人基站环境保护服务费用。
(2)按招标人要求负责各级政府部门基站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协调工作。
(3)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要求,按照批次完成基站周边电磁环境监测,并提交正式的监测报告。
(4)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专家对监测报告进行技术评审。
(5)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规定和具体投诉情况,及时完成基站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提供正式监测报告。
(6)监测报告通过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后,在满足环保部门要求的网站上公示相关信息。
(7)按月收集汇总基站建设及备案资料,按照业主要求在项目验收前完成监测工作。
(8)对招标人提出的应急站点,及时响应,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并提供监测报告。
(9)5G监测选取场景:视频交互。
1.2预估等效站点数:同一站址存在5G及其他制式的站址约37483个,其他非5G站址约7067个。预估采购金额约2151.60万元(含税)。
1.3交付期:在接到检测任务后按照业主要求完成监测报告输出工作,且出具报告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
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5集采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约定上限之日。
1.6本次招标采用标包招标的方式,划分3个标包,投标人可投标包数量不限,最多可中1个标包,具体如下:
| 标包 | 服务内容 | 同一站址存在5G及其他制式站址数(站) | 其他非5G站址数(站) | 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 实施地域 |
| 1 | 基站电磁环境监测服务 | 17177 | 3238 | 985.9 | 合肥、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 |
2 | 基站电磁环境监测服务 | 14838 | 2989 | 856.2 | 亳州、阜阳、宿州、滁州、六安、芜湖 |
3 | 基站电磁环境监测服务 | 5468 | 840 | 309.5 | 淮北、淮南、蚌埠 |
合计 | / | 37483 | 7067 | 2151.6 | / |
其中各运营商详细站址数如下:
| 标包 | 移动 | 电信 | ||
| 同一站址存在5G及其他制式站址数(站) | 其他非5G站址数(站) | 同一站址存在5G及其他制式站址数(站) | 其他非5G站址数(站) | |
| 1 | 7777 | 2821 | 9400 | 417 |
| 2 | 6399 | 2642 | 8439 | 347 |
| 3 | 2332 | 708 | 3136 | 132 |
| 合计 | 16508 | 6171 | 20975 | 896 |
| 含预算金额(万元) | 1019.00 | 1132.6 |
1.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在不含税基准单价(元/站)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on),最高投标限价为统一折扣(on)100%,同一站址存在5G及其他制式的基站不含税基准单价为500.00元/站,其他非5G基站不含税基准单价为220.00元/站。
2.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2.1.6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CMA认证证书(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证书内容包含4G、5G频段电磁辐射类项目的监测能力(提供证书(含附表)扫描件或审核通过证明。
2.1.7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类似(通信基站类电磁环境现场监测类)项目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安徽电信(含各分公司)或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依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纳入不良单位管理范畴的;
(11)被安徽移动(含各分公司)或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纳入严重或特别严重负面行为清单,且在本品类或全品类禁止合作期内的;
(12)被列入中国电信、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3)不同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5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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