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万江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东莞市万江医院日常电器设备维修保养定点公司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医院日常电器设备维修保养定点公司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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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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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电器设备维修保养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200,000.00 |
五、供应商资格:
5.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5.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
5.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
5.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
5.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7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磋商。
5.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参考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5.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
报名期限及磋商文件售价: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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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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