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黔南州民政局“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民政领域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50个村(社区)“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服务基本要求》文件精神,为实施好都匀市、福泉市、瓮安县、独山县“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完成2025年省级民生实事(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州民政局“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标包1(都匀市、福泉市、瓮安县、独山县)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民政领域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50个村(社区)“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服务基本要求》文件精神,为实施好都匀市、福泉市、瓮安县、独山县“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完成2025年省级民生实事(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黔南州民政局“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标包2(贵定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民政领域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50个村(社区)“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服务基本要求》文件精神,为实施好贵定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完成2025年省级民生实事(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a.提供2024年0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b.提供2024年0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6月11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