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建设项目(二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142(请登录)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五华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五华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建设项目(二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
|
标段(包)名称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梅州市五华县转水镇黄龙村、矮车村、流洞村、维龙村、益塘村、新丰村、青塘村等7个行政村 |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上级资金及专项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黄龙村、矮车村、流洞村、维龙村、益塘村、新丰村、青塘村等7个村的三线整治、农房风貌提升、道路白改黑、四小园等典型村建设内容。 |
||
|
招标范围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及概算编制)。 |
||
|
最高投标限价 |
738981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上)设计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专业或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 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 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 相关信息。 3、信誉要求: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 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 ” 以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4、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 间 |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起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5年 6 月 24 日18:00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