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城改项目梳理、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
2.2 采购范围:(一)对 2008 年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城改项目进行梳理。(二)对区城局 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3 项目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4 服务周期:按采购人要求,需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两个审计事项,提交成果报告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现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6 采购规模:60 万元以下。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格证书。分所参与磋商活动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 供应商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3.4 供应商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提供 2025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其他成员需具有会计(审计)初级及以上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3 年以上。
3.6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提供承诺书)。
3.8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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