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营销总公司煤炭营销管理智慧分析决策系统等保测评
1.2 采购项目编号:LAZ
1.3 采 购 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营销总公司
1.4 (请登录)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
1.6 采购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体系,增强网络安全保护意识,切实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山西潞安矿业(集团)营销总公司决定对本单位煤炭营销管理智慧分析决策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工作。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等政策标准要求,供应商应在了解山西潞安矿业(集团)营销总公司被测信息系统安全现状的基础上,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相关要求,对被测评信息系统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开展安全等级测评,出具等级测评报告;协助采购人完成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工作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梳理,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具备测评条件后,供应商出具《测评方案》经采购方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同类型业绩合同证明资料(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提供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包含企业股东和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信息截图)。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3日18点00分起至2025年6月6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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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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