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睡胡杨谷景区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5〕14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四团文体广电旅游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3.工程规模:游客中心内部、外部广场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建设滨水栈道浮筒码头;增设观光塔、观鸟屋;改造提升生态停车场10000平方米;增设景区安全围栏;完善景区智慧旅游建设等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请登录) | 睡胡杨谷景区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含主体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设计交底、施工及验收配合及设计变更等,以上内容通过评审、图纸审核等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12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为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同一人兼任,且均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其它要求:投标人在财务状况、信用信誉、人员等方面满足项目需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6月11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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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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