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6-06 15:00:00
中交建筑六公司营口医院项目窗(含安装)询价函
1.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营口市中心医院,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窗采购进行邀请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日期为准
2.1.2项目名称: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中心医院改造项目
2.1.3项目类型:房建
2.1.4所属区域:东北区域
2.1.5项目工期:365日历天
2.1.6 项目简介: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提升改造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主要对营口市中心医院南院区既有住院楼的2-10层整层、12层净化机房部分除外、13层整层进行升级装修改造,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建改造工程、结构加固工程、装饰改造工程、外窗更换、给排水改造工程、水消防改造工程、采暖工程、通风改造工程、防排烟改造工程、空调改造工程、电力改造工程、消防报警改造工程、弱电改造工程、医用气体工程、气动物流、更换无障碍电梯等工程。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22257.04平方米,建安费5562.76万元,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或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采购,否则,相关采购均被否决。
3.5 各响应人上传询价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列入黑名单;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出具放弃中标函、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本单位投标。
3.6 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租赁合同。
3.7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三体系认证、施工过大型公建项目(包括三甲医院项目但不限于)的业绩,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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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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