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1)根据员工食堂需求,面向市区及县域员工提供工作日三餐(自助餐)、临时加餐等工作以及保证食堂正常运营的服务,市内办公区免费送餐服务。
(2)用餐预估基数:早餐20人,午餐60人,晚餐15人,实际用餐人数低于基数按基数结算。
(3)供餐标准;
餐标(含税价):早7元,午21元,晚15元;县域公司工作日10元/天/人。
(4)结算标准:根据当月的考核分数对应的结算方式结算当月金额。
(5)其他:水电费用由我公司负责,其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次询比项目采购内容食堂外包服务,采购估算金额600000.00元,不含税估算金额566037.74元,增值税款估算金额33962.26元。服务期:自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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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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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吉林市分公司2025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食堂外包服务 |
/ |
566037.74 |
吉林市 |
服务期:自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 |
本项目。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按照餐标100%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相关产品的单项合同在6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累计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6 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7 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派驻至少 5 名现场固定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配菜员1名、服务员1名)。
注:须提供人员近三月内体检合格证明,提供相关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及身份证扫描件,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或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响应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第三方代缴,另须出具委托代理协议等证明材料;
2.1.8 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须负责食堂内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食品质量、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3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6月06日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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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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