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水华路民警宿舍修缮项目四期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2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水华路民警宿舍修缮项目四期工程提供施工监理服务,工程内容包括水华路民警宿舍6#及8#楼进行修缮,包括原有装饰拆除、吊顶、楼地面、墙面、门窗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卫生洁具更新。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周期: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内容全部完成止。计划施工工期10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18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供应商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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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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