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草场流转注意事项1.承租人(单位)承租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转租他人用于非本项目的经营。2.所承租的草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租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3.承租期间,承租人(单位)有保护项目现有基础设施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4.项目相关经营性费用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5.草场承包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草场平整等等),草场所有者和承包户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另外,所有农户须知草场为国家和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无条件配合。6、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7、草场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流转期限届满后,受让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续约的权利。流转原承包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8、意向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9、草场围栏由承包方负责维修和看护,承包期内。10、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所拉的围栏,待合同期满,由发包方留存,承包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围栏。1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发布的各类农村产权权属清晰,无争议。12,不得随意改变草场用途,不得转租给他人。只能代牧本镇母牛,严格执行草畜平衡要求。13、其余的条款公告成效后正式签合同时再补充。14、成交人承担草场防火的主体责任,需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将防火工作贯穿于草场经营的全过程。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县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草畜平衡,镇草原站对超载行为进行责令整改。16、成交经营者必须依据草场的生态承载能力,科学合理地确定放牧牲畜数量,严禁超载放牧。不得擅自更换或混合放牧其他种类的牲畜。17、草场承包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土地所有者和承包户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18、意向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19、成交人必须亲自经营草场,严禁以任何形式将草场的经营权转租、转包给第三方。二、报名须知1、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报名需提前缴纳项目交易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方法:打开产权交易中心APP→找到需要参加的竞价土地信息→点击需要报名的土地信息报名→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上传缴纳凭证完成报名)。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报名者需要足额缴纳填写的保证金金额,不允许少缴多缴或代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3、报名时间:有意参与者于2025年5月20日-- 2025年5月26日14:00之前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4、报名方法方法一:前###****局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公室或者在产权交易中心App(e聚农宝)上线上报名均可。#****局一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沙比哈孜 ******** 阿依很********(微信同号)(请参与竞价的人提前下载好产权交易中心APP“e聚农宝”参与报名和竞价,手机应用商城搜索“e聚农宝”即可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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