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凤庆乡通公路项目商品混凝土、水稳料、级配碎石、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凤庆乡通公路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合同额暂定1.27亿元;项目起止点K22+737.252~K65+214.279,路线全长42.477027公里。设计速度20km/h ,路基宽度7.0m,路面宽度6.5m。
挖土方数量为39527.4m³,挖石方数量为10494m³,利用土方填筑数量由33841.8m³,利用石方填筑数量为 9560.3m³。
护面墙为C20砼64m³,重力式挡土墙长18499.2m/C20砼54385.9m³。路肩墙为7282.7m³。土工格栅为(GSL45/HDPE)12460㎡。
软基抛填片石252m³,碎石土换填7224m³。边沟采用50x40cmC15混凝土梯形沟15146.8m³,C30混凝土盖板沟248.2m³。片石盲沟1013.6m³。
路基铺筑面积299857㎡。培碎石土4247.7m³。涵洞 860 米/104道。平面交叉106处,平面加铺面积为3649㎡。
现浇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墙体混凝土(RrF-SA-E1 型)422.9m³/798米,现浇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墙体混凝土(RrF-SB-E2 型)134.4m³/420 米,柱式护栏(反光防护桩)636棵,波形钢板护栏(Gr-B-2E 型)18338米,附着式轮廓标2374 块,单柱式地名标志牌(120x60)22块,单柱式警告、禁令标志牌(A=70、D=60)431块,单悬臂铝合金标志牌(330x220)5块,热熔标线 20114.66㎡,振动标线9031.28㎡,混凝土里程牌43块,混凝土百米桩382块,客运汽车停靠站防雨棚12处,广角镜27块。种植行道树8495棵。弃土场3处。
沿线观景台6处。
2.2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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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人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使用单位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
1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ST-0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方 |
20871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凤庆乡通公路项目经理部 |
500 |
100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方 |
38810 |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方 |
1854 |
|||||
|
4 |
SWJP-01 |
水泥稳定碎石 |
5% |
平方米 |
317685 |
500 |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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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级配碎石 |
0-37.5mm |
立方米 |
47653 |
|||||
|
6 |
LT-01 |
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 |
AC-16 |
立方米 |
19062 |
500 |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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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
平方米 |
317685 |
注: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ST包件(商品混凝土)、SWJP包件(水稳料、级配碎石)、LT包件(沥青混凝土)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获得投标物资相关生产或销售资质;
(3)生产能力:生产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12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8时00分-2025年6月1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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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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