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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司太仓发电有限公司7号炉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日期:2025-05-30 收藏项目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2025-DQJA-04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项目名称: 江苏公司太仓发电有限公司7号炉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2. 采购范围和要求

2.1采购范围: 江苏公司太仓发电有限公司7号炉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2.2采购要求:

交货日期: 2025-06-25计划工期:2025年6月25日开工,60天内完成所有土建工作,具备交安条件;如停炉/开工时间有变动的,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交货期是否允许偏离:是。

交货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付款方式: 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场款20%,进度款60%,竣工验收后付款10%,质保10%(质保12个月);承兑/电汇;交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四大行)。付款方式若有偏离按最终谈判结果为准。

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项决标。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 资质要求:(1)境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企业资质);(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法人代表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2. 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或以上工业建筑工程业绩(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盖章版合同扫描件。】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响应单位一致。3.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安全员须提供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响应单位一致。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5. 其他要求:(1)提供近三年无重大事故报告(或承诺书)、信用中国截图;(2)施工保险:乙方每位员工意外伤害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70万元;(3)本项目业主对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比较严格;(4)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程中所涉及的脚手架搭设人员和登高作业人员需具备高空作业证。6. 本项目进行多轮价格谈判,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7. 若评审查核时有漏缺上述资料的,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补充上传至指定位置,逾时视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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