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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3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服务范围

1

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1

为采购人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包括食堂每日所需的肉类、禽蛋类、新鲜水产类、冻品类、果蔬类、干货咸菜类、调料类、米面粮油类、奶制品饮料等,每日配送食材的具体内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安宁市安温路14号办公区、安宁市建设西路14号办公区、安宁市沿川北路办公区)。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5年7月上旬-2026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批发业划型标准进行划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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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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