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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3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2

项目名称:监督抽检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南沙区建设工程监督抽检检测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南沙区建设工程监督抽检检测服务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一年期满合同预算金额未用完,则乙方继续服务至合同预算金额用完为止。

采购包2(南沙区2025-2026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南沙区2025-2026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1,1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技术服务期间如遇政策调整,可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沙区建设工程监督抽检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南沙区2025-2026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沙区建设工程监督抽检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3)供应商须应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3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等规定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4)供应商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南沙区2025-2026年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必须具备有关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资格,在应急管理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31日 至 2025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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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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