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20座加油站光伏发电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以(关于沈阳新城等20座加油站光伏发电项目公开招标的请示)(辽宁石油公司发签〔2025〕66号)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20座加油站光伏发电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2.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490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沈阳、大连、鞍山、营口、阜新、铁岭、葫芦岛分公司加油站建设20个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约为1000kw,建设项目每瓦拦标价为4.9元,拦标总价为490万元,拦标单价包括设计、结构检测、采购、施工、手续办理等费用。
2.6投标标段:
(1)按照评标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人;
(2)第一中标人的承包份额约为50%,第二中标人的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的承包份额约为20%。招标人可以根据中标人项目完成情况,适当调整各中标人的份额比例。
2.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且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③申请人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申请人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及项目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④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⑤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至少有1个类似执业业绩。项目经理在本工程合同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9日18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17时00分。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开户账号:7105 0154 7400 10939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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