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中共江苏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印发《省水利厅党组2025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水党〔2025〕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淮安市“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所需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且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水利规划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安市“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2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淮安市境内。
2.2本次规划编制招标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淮安市“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2标,招标范围为:淮安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总结评估报告编制,概算为12万元。
2.3本标段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180日历天,服务期内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淮安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总结评估报告编制,2025年12月底前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评审,提交报送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5)其他人员要求:/
(6)投入的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以上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三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可不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⑤按照相关规定,淮安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编制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单位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8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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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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