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电信兴安分公司2025年房屋零星维修项目询比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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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兴安分公司2025年房屋零星维修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5-29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加强房屋维修管理,保障维修质量、控制成本,对盟公司、乌市营业部、前旗分公司房屋零星维修,故启动本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盟公司、乌市营业部、前旗分公司(办公大楼、机房、庭院等区域室内、室外维修,日常保养维护项目),包含拆除工程、瓦工工程、水电工程、顶面工程、墙面工程、装饰主材、修缮服务、安装工程等。

    1.2.2采购估算:含税216400.00元,不含税为198532.11元,税率9%,成本性支出(工程)。

    1.2.3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1.2.4服务地点:兴安盟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

维修

-

216400

兴安盟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100%

兴安盟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项目不涉及)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6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份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框架协议。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1.7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审核。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8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9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人: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③2024年6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体现公司名称及人员身份信息且具有社会保障管理相关部门盖章)。

    注2:上述人员资质证书涉及一级建造师的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内容执行。

    2.1.10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5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其他资格要求:

2.3.1 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9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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